YU

想要骄傲而疾驰的生活

【云²】最好结局

伪纪实,艺术家龙x已婚嘎

龙全程崩坏,ooc归我,爱归他俩

全文一万八,我自认为是个he

新年快乐



【1】

 

念白:那个男人对我说,江湖是一个由飞花、美人和刀剑组成的柔软多情而又残酷的世界。

 

我想是的。

 

当那个男人赤脚踏在一地的血和火里,手中的长刀被染得血红,背脊山一般雄厚——当我见得这个画面时,我就明白了。

 

半山上的山樱花如雨般洒落,尚未触地,在火中灰飞烟灭。

 

一如我少时之梦,灰飞烟灭。

 

 

 

【2】

 

郑云龙看着指间那星火光在寒风中明灭。他捏紧那烟头,只剩短短的一截,烟灰倒还剩了很长,摇摇欲坠。他垂眼瞧着,神色晦暗不明,有些讥诮,不知道是在笑谁。

 

他曾经也有过纵马长安、活色生香的年月,朝气蓬勃,幽默有趣,被所有人欢迎。但其实他骨子里就是这么个人,懒散、不切实际、不受拘束,年轻时或因孤独,或因恐惧,或因虚荣,还想着要合群。如今时日长了,跟孤独这朋友也相处惯了,这些不合时宜的特质越发不加掩饰,年纪越大越不想做所谓的迎合,一点也不。他很幸运,活到现在可算是肆意潇洒,没低过头下过跪,也没为了求什么向谁张开过腿。没权没势,没争没抢,挺直腰杆张扬跋扈地混到这个地步,可算是老天在长眠间隙瞅着空开了一回眼。

 

毕竟有些东西你跪不跪都求不来,可这个道理世人总想不明白。

 

他看着那截烟灰坍塌,落在手上,烫、疼,但他没动,还又笑了一下。

 

夜风吹在脸上,带来不远处的城市的气味和声音。天台上破旧的铁门轻轻一响,有个人影轻盈地翻上来,自他的身后靠近。

 

郑云龙没有回头,说:“你来啦。”

 

北舞老校区后面不远有一片半废弃的居民区,筒子楼,灰砖。他们上大学的时候还很热闹,并不是所有北京人都赶上了时代的浪潮,更多的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每一户狭小的房间里都挤着七八口,一层楼一个厕所,暖黄色的灯光从每一扇窗户里透出来,饭点时分,空气里全是油烟和烧肉的气味。这天台是阿云嘎偶然路过时发现的,后来也带了郑云龙过来,郑云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的烟火气,每扇窗后面都是世人无尽的悲欢歌哭,往这儿一坐,就会被某种亘古不变的、巨大的东西包裹起来,说不清楚那究竟是个什么,但让人动容,觉得自己很大,又很小。

 

后来这儿就成了两人的秘密基地,隔三差五就要造访一回。郑云龙还研究过怎么偷电,想接个插线板上来煮火锅,未果,只能带点零食啤酒干吃干喝。他在这里肆无忌惮抽烟喝酒,阿云嘎就站在旁边,望着远处的灯火,夜风吹起他颊边的碎发,眼睛像一片发光的海岸。

 

二十年了,人去楼空,能搬走的搬走了,搬不走的有的永远留下,有的苟延残喘,等着拆迁。只有零星的几个小窗户里还有灯,整个片区都透着股风烛残年的破败。

 

阿云嘎走到他身边,翻上女儿墙,坐下,跟他一起两脚悬空吊在外面。以前他们也常常这么坐,今天却莫名觉得危险,脚下没有灯和人声了,空荡漆黑,像深渊。

 

阿云嘎说:“大忙人,我们多久没见了?”

 

郑云龙说:“说得跟你不忙似的……得有三年了吧。”

 

阿云嘎又问:“我们上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郑云龙翻了翻微信聊天记录,最近的对话是七月,他说“祝小宝贝生日快乐。”阿云嘎回“收到了,小宝贝说谢谢龙叔。”

 

他一瞬间有点恍惚,差点没想起来当下的日期,算了一下,有点惊讶:“两个月前了。”

 

“太久了。”阿云嘎笑着摇摇头,“不该这么久的。”

 

郑云龙又点了一根烟,长长地吸了一口,苦涩而辛辣的气体充斥了他的肺部,似乎也填补了空虚的心脏,叫人好受了一点,他说:“我们今年就认识二十年了,我三十九岁,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我生命的一半。”他又说,“当然不该这样。”

 

“算了,也理解你,毕竟是忙着载入史册的人。”阿云嘎碰了碰他的肩膀,“没这么忙了,可能就好了。”

 

郑云龙不太高兴:“干嘛,磕碜我呢?”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阿云嘎观察了一下他的脸色,熟练地举手投降,“对不起,我不说了,你别不高兴。”

 

郑云龙瞥了他一眼,又哼了一声。阿云嘎总是这样,管你青红皂白是非曲直三七二十一,认错认得干净利落,完全叫人发不起脾气。

 

过了一会儿,阿云嘎说:“龙哥,我真为你骄傲。”

 

他的语调太温柔太安定,郑云龙心底一颤,下意识侧目,看到的是阿云嘎轮廓清晰的侧脸。来自草原的男孩望着远处的灯火,夜风吹起他颊边的碎发,眼睛像一片发光的海岸,与二十年前几乎一模一样。

 

【3】

 

郑云龙三十五岁的时候接了一部戏,一部在中国音乐剧史上有跨时代意义的戏。叫《方生》。

 

不管这一行当以后怎么发展,是如火如荼还是瞬华无影——若是蓬勃向上,《方生》便是新时代开始的旗帜;若是昙花一现,《方生》便是那朵横空出世的昙花——总之,后世只要有人讲到中国的音乐剧,这部作品就永远绕不开,同理,郑云龙这个名字也永远绕不开。

 

郑云龙接戏的时候当然不曾预料到之后发生的一切,他从没想过要去创造什么历史,他就只是想演一部好的音乐剧而已。他在上海湿冷的冬夜第一次读完了那个辗转到他手上的故事,彻夜未眠,第二天就推掉了全年所有的工作,打包行李进了剧组。

 

但他不去想,有人想。“历史”这两个字就是有这样绝大的魅力,叫无数人挤破头颅,争着抢着要见证与纪录这开天辟地、乱石穿空。人总是在这样给自己寻找什么有关永恒、不朽的意义与价值。

 

《方生》一鸣惊人,中国音乐剧终于在世界上有了姓名,海内外相关权威媒体大面积奔赴上海,去拜访那位传闻中性格乖张的中国音乐剧演员。郑云龙谢绝了大部分采访,在实在推不掉的几个镜头中,他也的确像个隐士,有问才有答,气场强大,态度疏离,对镜头漠不关心,与舞台上那个恨不得把自己燃烧殆尽的演员判若两人。

 

近期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编辑也在跟他接洽,就把音乐剧的发展写入教材的“中国现当代艺术”版块这个想法征求他的意见,如果真写进去了,他的名字必然是首当其中要被提及的。

 

这桩桩件件,没有一件是当年那个出生在青岛一个普通家庭的熊孩子能想到过的,命运总是如此难以捉摸峰回路转,他中学那会儿不曾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音乐剧演员,他成为了音乐剧演员之后,最大的愿望也不过是要人把剧院坐满。时代、历史、音乐剧的未来,这些词对他来说都太大太远。

 

这几年机缘巧合,他坐上了音乐剧界的神坛。叫人大跌眼镜的是,在《方生》之后,他转到幕后,没再作为演员活跃在舞台上了,这简直叫人扼腕叹息,他还不到四十岁,就音乐剧演员来说,还是盛年。当时他宣布无限期息影的时候,阿云嘎专门飞到上海把他堵在家里问原因。他说太累了,想歇一歇。阿云嘎想也没想就说你放屁,在台下你那个节电模式你当我不知道?舞台才是你的生命。

 

他看着他的眼睛,很久,终于说,嘎子,我唱不了了。

 

幕后的工作相对演员来说要清闲许多,大片的时间空闲下来。在这些时间里,郑云龙会长久地静坐、发呆、回忆,别人说人老了才会开始回忆,这一点他是不认的,他才三十几岁,当然不老,但他大片大片的光阴也确实被回忆淹没。他总结了一下,得出的结论大概是自己的情况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的一生是一辈子,老就是真老了,他不一样,他的每一个舞台就是一辈子,他这一生可以活很多辈子。他在台上永远鲜活如同少年,永远不知疲惫,所以他在台下可以接受自己的衰败——于是更放任了那些回忆。

 

但是那些回忆里却不是这几年的风风雨雨,不是那些欢呼、掌声、鲜花与王冠,也不是那些恶意中伤、无中生有和似是而非,这些东西在他的概念里,都很虚幻,他感谢那些关注和喜欢,也反感舆论和撕逼,但不管怎样,好像又没所谓,说不清,很玄的一种感觉,难以触及灵魂。

 

他只是长久地反复地回到同一个地方,北舞的那间小剧场,身边是那个跟他一起演戏的人。他那时候还是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子,而那个人是如何轻盈单薄,瘦削的肩胛骨像两片振翅欲飞的翅膀,一抬颚一扬首,喉结到耻骨崩成一条流丽的线,光落在上面,叫人片刻移不开眼。

 

然后是阳光,那人在如水般的阳光中转身回眸,瞳仁被光晕染成浅咖色,琥珀般通透。啊,可能记忆就错乱了,北舞的那间小剧场没有天窗,也就不会有这样一束阳光,那可能就不在剧场……在排练室?练功房?宿舍阳台?

 

脑海里的这个场景太多了,也不知道是哪一次对视铸下的孽债。轻飘飘的一眼,怎样惊醒了这个得过且过的男孩,使他忽然开始奋发图强。隐秘的少年心事化为了最佳原动力,再佐以天赋,最终长成了后来舞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音乐剧演员。再次印证,这世上除了一见钟情,什么事都不能一蹴而就。

 

再后来就是红衣红唇,劣质口红味的亲吻。

 

但是劣质口红阻止不了郑云龙的欣喜若狂,他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晓得,相爱的心脏,会散发出相爱的味道。他在黑暗里深情而投入地吻他,在众目睽睽,在他不能回避的时候。从没有哪一刻像那一刻一样,叫他如此笃定,两人彼此相爱。

 

所以后来阿云嘎说的很多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这隐秘的热望一直装在心底,像一团揉皱的报纸,若强行展开,也回不到最初的平平整整,何况还来了这么一场大雨,把褶皱都深深嵌入了骨髓,食髓知味,连墨汁都晕染开来,定了形,这报纸已然废了,除了做个先锋艺术展品以外再无用处。

 

郑云龙意识到自己就是那团报纸,被这场名叫Angel的大雨定了形,从此以后,他的生命除了阿云嘎和音乐剧以外再无热爱。他在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件事,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他终究年轻,那热望、热望、热望积蓄在心里,发酵,爆炸,而他还没修出未来的那副铜墙铁壁的脸孔,能叫这些端倪一丝不漏。在一个排练完毕的十一点半,两人勾肩搭背回宿舍的路上,他说出来了。

 

那是个枯冷的冬天,后来他也一直在想,如果他能再忍一忍,说这些话的场景能够发生在草长莺飞的盛春,事情是不是会变得更好?他不知道。

 

“嘎子,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阿云嘎脚步一顿,转而若无其事地装懵:“什么在一起?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吗?”

 

“是……男女朋友的那种在一起,Colins和angel的那种。”郑云龙说,“让我来照顾你。”

 

话已经全部摊开了,没有了回避的余地。

 

“胡说八道什么呢?”阿云嘎笑笑,“我跟小雅在一起呢。”

 

郑云龙的眼睛闪了闪:“新时代,自由恋爱,你情我愿的事。”

 

阿云嘎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我是想得简单,我也没有出去闯荡过,一直这么顺风顺水长到这么大的,但我确定我喜欢你……”郑云龙非常烦躁,说完了,觉得不够贴切,于是又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我爱你啊。”

 

这个时代,这个年纪的男孩很少用到“爱”这个字眼,好像过于沉重,过于庄严,压在谁盈盈一握的肩膀上,都是担不起的重负。在这个国家,从来没有一个时代比这一个更追求自由和独立,也没有一个时代的年轻人比这一个的更孤独更无力。

 

可真的是爱啊,二十岁的郑云龙如此笃定,爱得锥心刺骨,爱得抓心挠肝,爱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连带着与你相关的音乐剧,都一并爱上。郑云龙天生是个神仙的性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很少去考虑以后,但那是以前。现在他只要一想到自己能和阿云嘎一起并肩站在舞台上,心口就热得发烫。就想着,能这么一直肩并肩站在一起演音乐剧,一辈子,那多好。爱到二十年后,能回头确定自己再也没能遇到过这样的爱。爱到未来你已离开,我还在舞台上日日夜夜手持火把,把自己点燃。

 

阿云嘎看着他,眼睛里是悲伤的神情,说:“大龙,你还太小了。”

 

郑云龙心底一沉,不动声色:“你老,所以才更要抓紧时间。”

 

阿云嘎沉默了一会儿,又走了一段路,在郑云龙准备叫他‘不许跑’的时候站定,回头,恳恳切切:“以后——不会太久,最多几年——你就会遇到更好、更值得的人。”

 

心头那股如鲠在喉的气体徒然爆炸,气得郑云龙觉得自己都有点缺氧,他很矛盾,他迷恋阿云嘎那种经历过事情的满身伤痕的样子,又讨厌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说教。他强行压下那股怒意,戾气却无论如何没办法全部隐藏:“阿云嘎,我现在就要一个回答,你别给我整那些乌头巴脑虚虚实实的,你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爽快点!”

 

他迫近,抓住他的肩膀,身形带去压迫,眼睛比阿云嘎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认真:“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

 

他们长久地对视。

 

阿云嘎知道郑云龙说得出做得到,而他一生也没有像这几分钟一样害怕过。北京十一月的风又干又冷,刮在人脸上跟刀子似的。快十二点了,学校里空无一人,夜色辽阔而巨大,世界仿佛全然远去。没人眨眼。郑云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听见了交织错乱的心跳,并再次闻到了他们在亲吻时,被劣质口红掩藏掉的那种味道。

 

他一生许多犹疑,却从未有这一刻笃定他们彼此相爱。

 

最终,阿云嘎开了口:“大龙,你入戏太深了。”

 

胸中那口气,倏然就散去了。

 

郑云龙本来想说“我们亲也亲过了,抖也抖过了,泪也流过了,耳朵也红过了,现在你来告诉我,只有我入戏太深?”可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他只是笑起来,不知道在笑谁,点点头,态度很温和:“好,我知道了。”

 

他向前走,而阿云嘎还留在原地。他发觉他没跟上,就回头去找:“老班长!要门禁了,咋的,不睡啦?”

 

阿云嘎比他轻了几十斤,被拖着走,全无反抗的余地,却一直看着他。

 

“干嘛啊这个表情?老子就是检查检查你的革命意志坚不坚定!”他撞了一下阿云嘎的肩膀,笑出了平常的骆驼相,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好同志!你通过考验了!以后会是一个英雄父亲!继续保持!”

 

第二天,郑云龙就昭告天下,他把班花追到手了。

 

所有人都骂他不要脸,看他那个得意洋洋志得意满的嘴脸,找打。但没人知道那颗支撑着一百八十斤骨与肉的心脏经历了怎样的破裂与重组,遗留的残骸在肺腑的哪个地方堆积成了山海。

 

 

 

【4】

 

多年以后,三十九岁的郑云龙在他们的秘密基地,抽着烟,望着不远处的灯火,跟阿云嘎讲:“我说了谎。”

 

阿云嘎问:“什么谎?”

 

郑云龙说:“我没有结婚。”

 

漫长的沉默。

 

阿云嘎的声音完全颤抖:“……你说什么?”

 

郑云龙又抽了一口烟:“我没有结婚。”

 

事情本来在那个冬天的晚上就已经结束,悬崖勒马,没人能想到中途出了srrx那么个节目。尤其是阿云嘎,他在那之前上过很多综艺,也没见有什么影响力,谁能想到郑云龙那个装微信都要命的家伙真的会来?谁能想到那已经死了十年的一见倾心能这样死灰复燃,朽木逢春?

 

郑云龙是个天赋绝佳的宣泄式沉浸派,在舞台上就是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大杀器,没有人能硬接他的眼神而不被他的情绪席卷,每一次对唱都像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情歌尤甚。多年之前阿云嘎还能够昧着真心说出“以后你就会遇到更好、更值得的人”,一部分的权宜之计,一部分的真心实意,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年轻,对未来还有许多期待。可时间过后,事实也证明了事实,有些心一动这一辈子都回不了头,未来漫长的时间都在等着将就或者重逢。他们在相逢的第十年重逢,还是那两颗会散发奇异香味的心脏,放开过一次的手,怎么能够再放开?

 

阿云嘎在那段时间频繁地做梦,梦见郑云龙一遍一遍跟他说“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他做了挺长时间的心理建设,不仅仅关乎情爱,也关乎尊严与原则,他终于做好了一切准备,选择了一个相对庄重的时间点——srrx节目录制结束当天——虽然熬了通宵,也算是盛装出席,打算做一场时间跨度巨大的扭转。

 

他们是何等的默契,波光粼粼的梅溪湖边,一个对视,便一目了然。惺惺相惜,伯牙子期,仿佛只靠眼神就能交流。

 

然而郑云龙抢在他之前开口,说:“嘎子,我有件事想告诉你,你得帮我保密。”

 

阿云嘎打了好几天的腹稿堆在喉头,终于是绅士地一颔首,讲,你说。

 

郑云龙:“我结婚了。”

 

他甜蜜一笑,天衣无缝:“我不想给别人知道,你谁也别说啊。”

 

“……恭喜啊。”阿云嘎习惯性张嘴,却基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人呢?”

 

“这会儿可能在非洲喂大象吧。”郑云龙笑了一下,“半点不安定的,我们一年见不了几回。”

 

阿云嘎也笑了一下:“是像你会喜欢的。”

 

他无话可说,就又说了一遍:“恭喜。”

 

不知是谁向谁开了枪,嘭。

 

原地留下了一具尸体,就地安葬。泥土潮湿生涩,没有光。

 

“你……你……”阿云嘎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里面似乎有血,整个人剧烈颤抖,好像即将坍塌,随风散落,“你为什么……?”

 

为什么呢?郑云龙想。

 

因为我从小学到的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要叫你晓得时不再来。因为看到你一路走来多么艰辛,不敢去做你的世界里一堵将倾的墙。因为想做你的荣耀,受不了哪天就成了你的耻辱。因为高估了自己的铁石心肠,害怕这一次旧情复燃对你来说这只是一种消遣,用来维持炭火不灭,而我却在每一分每一秒里把自己燃尽。因为不敢拿你冒险。因为永不得到就永不失去。

 

总之一念之间,覆水难收。

 

他有太多的话想说,有太多的借口可找,到头来一个字都没来得及吐出来,阿云嘎已经整理好表情,恢复了常态,说道:“算了。”

 

“没结就没结吧。”他低下头,看不到表情,声音重归平静。“都过去了。”

 

郑云龙又说:“可是我后悔了。”

 

阿云嘎的声音乍一听还是平常,最后的尾音却露了怯:“……后悔什么?”

 

“后悔对你说了谎。”郑云龙转过头看他,眼里有火焰般的光芒,“我还爱你。”

 

他一跃而起,跪蹲在狭窄的女儿墙上,一侧就是二十米的断崖,感觉风再大点就能直接下去了。他抓住阿云嘎的手腕,鼻尖抵着他的鼻尖,视线抓住他的视线,那双魅惑众生的眼睛流下两行泪来,火却烧得更旺:“阿云嘎!我后悔了!我还爱你啊!”

 

他看着阿云嘎绷直的喉线,脑子里全是这个男人二十岁时薄如蝉翼的样子,那时候他伤痕累累,对世界带着一股修道士一般的拒绝。美得如何冰冷华丽,像冰雕一般惊丽而易碎,比蓝色的海风还要美。

 

二十年前,他是如何热烈地爱着他,如何热切地想着要把自己焚烧殆尽才能把他融化。他太用力了,也太骄傲了,走的时候明明千疮百孔狼狈不堪,却还是不愿意露怯。十年后,那个人认了输回了头,他却虚构出了一个风一样自由、永不停歇的新娘,要玉石俱焚,要两败俱伤,要他也尝他尝过的酸楚和屈辱,要他也晓得痛和后悔。

 

多年以后,郑云龙才知道,那叫做恨。乐极生悲,爱极生恨。

 

幸福唾手可得,但人们总是错过。

 

可是怎么办呢?还是爱他。

 

他哭得弯下了腰,好像没有抬头的力气,只能死死抓着阿云嘎的手腕,那是世界的最后一根浮木:“怎么办啊……我还爱你啊……”

 

阿云嘎嘴唇抖得基本说不出完整的话:“郑云龙……你不要太过分。”

 

“我后悔了!”他还是哭,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阿云嘎!我后悔了!”

 

可他已经不是孩子了,而无理取闹只能是孩子的特权。

 

“我今天只是来跟你吃顿饭!你撒手!”阿云嘎奋力挣扎,没有眼泪,声音却支离破碎,“我孩子都五岁了!郑云龙!你是个混账!我不是!”他声嘶力竭,“撒手!”

 

他年少时活得胆战心惊,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三十岁的时候,混出了一点名堂,终于不再被生活牢牢掐着咽喉,好歹生出一点以前遗落的少年气,准备好了孤注一掷,任性妄为,却被一道裹挟着冰棱的海潮狠狠拍回孤岛,一身的血窟窿。老天在借着谁的口嘲笑他:你从来不被眷顾,你还不明白?

 

他好不容易接受了这一切,接受了平凡生活的平凡走向,在温暖黑暗的洞里生活得很幸福,为什么又要硬把他揪出去,面对寒风,暴晒冬阳?

 

“郑云龙!你凭什么?你凭什么?你他妈凭什么啊?!”

 

阿云嘎已经十年不曾流泪:“你口口声声说什么爱爱爱,你哪里爱了?你说爱就爱!说来就来!一切必须按着你的步调走!不高兴了转眼就抽身而退弃舟登岸!我敢跟你走的时候你骗我!你现在想通了又要来逼我!你走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知道吗?你怎么这么自私?你他妈的凭什么?!凭什么啊!?”

 

时间与距离已经治愈了他的青春妄想,爱恨滔滔,一笔勾销。他四十岁了,早已没了那个为了一个人对抗全世界的勇气与心力,错过就是永远错过,除了哭,别的他一概做不了。

 

他歇斯底里:“你就是个混账!”

 

两人互相揪着,又互相推拒,对着粗喘了一会儿。

 

郑云龙与他面贴面,用脸擦掉了他滂沱的泪,哭着笑起来:“‘阿云嘎郑云龙夜深人静在老居民楼天台抱头痛哭’,这事儿要被人发现,明天一准儿要上头条。”

 

阿云嘎又哭又笑,给他劈头盖脸一顿骂,尽兴处还要夹杂几句能把舌头弹发麻的蒙语。他心中的警报已经解除,他心里知道,两人二十年的关系断不可能因为今天这吵一场架就被破坏,事情说清楚,也许还能更好。他清清嗓子,准备打个小结,郑云龙却忽然把他往里一推,自己却因为反作用力站起来退了两步。

 

阿云嘎被推得跌下了女儿墙,坐在了天台的地上,而郑云龙这一退,半个鞋跟都悬空了,再往后去一点,就会坠下去,九楼,近三十米高,足够叫人粉身碎骨。

 

郑云龙张开双臂,露出一个神采飞扬的笑来:“你应该庆幸我不是个唱戏的,不然我现在就给你唱一出霸王别姬。”

 

一时间星月斗转,风云变色,这寂寥的天台好像忽然变成了那间漆黑空旷的戏院,一束孤零零的聚光灯划破长夜,在观众席上一扫而过,最终落在扮演霸王的段小楼身上。而郑云龙站在那悬崖边缘,远处的灯火穿透他材质半透的衬衣,有风包围他,掀起他的头发和衣领,好像下一刻就要带他离去。

 

这一刻他忽然像极了那个程蝶衣,在经历了荣华、衰败、离乱和破灭的十一年之后,再一次与故人相见,美丽、决绝,一如当年。

 

他的脸上还挂着泪,笑了一下,眼中是他只有在舞台上才有的疯狂:“可惜我没有一把好剑。”

 

阿云嘎终于清醒过来,差一点就将再次被那个混蛋蛊惑。他提醒自己,郑云龙是个疯子,从不仁慈。

 

郑云龙笑着走出好远,在女儿墙上来回踱步,像在悬崖上走钢丝,姿态轻狂,摇摇欲坠。

 

阿云嘎吼他:“郑云龙,你小心点!不要命啦?”

 

郑云龙答道:“我已经是历史了,命还重要吗?”

 

他每走一步,阿云嘎的心就跟着死去活来一回,就要不堪重负:“郑云龙!”

 

“人都会死,阿云嘎。”郑云龙低头看着他,眼神如何平静悲哀,几乎透出了某种神性,“但愿那一天来临的时候,你不会太遗憾。”

 

阿云嘎说:“遗憾没什么,人生都是遗憾。没有人不遗憾。”

 

郑云龙站在那儿,看着他,想了一会儿,妥协了:“你说得对。”

 

 

 

 

【5】

 

《方生》是个荒诞的黑色幽默。

 

开场是那段关于江湖与飞花与美人与刀的念白,和那个男人的背影。那个男人没有姓名,可能是“我”的父亲、兄弟、挚友或者臆想,总之他死了,用最庄严的方式给出了某种训诫。“我”可能一辈子都弄不清训诫之下那层盲目巨大的东西是什么,但清楚那东西的力量。

 

主人公方生就带着这么个莫名其妙的背景登了台,可能经历了酷烈的命运,可能是个疯子,总之心里有一道巨大的伤痕,形象颓废、潦倒,神色惶惶,是个一文不名的作家。

 

他写过一篇《孔雀湖》,被嘲讽为《天鹅湖》的劣质山寨版,很多压根没看过他的书的人参与其中,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甚至不知道《天鹅湖》其实是一部芭蕾舞剧。人类自负又愚蠢,承认经典,拜服权威,却很难睁开眼睛看看身边的世界。

 

他接着又写了《小猫》,开头第一句是“他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只猫,他曾像爱一个人一样爱它。”可他通篇不再提到小猫,转而开始描述一团不知所云的暗黑意象。

 

很怪,很荒谬,吸引了一个同样荒谬怪诞的出版商,那胖子远道而来,表示欣赏他的才华,二人相见恨晚、把酒言欢,酒过三巡,出版商举杯一番豪言壮语:如果你能抓住机会,我可以让你成为这时代最神秘最睿智的预言家。

 

出版商给他安排了一次采访。

 

记者提问:“‘黑色的阴影’在你的书中反复出现,形象变化多端,有时黑云压城,有时阴魂不散,这其中是否有某种隐喻?对这个时代或者别的什么?”

 

“啊?”方生在镜头面前手足无措,僵硬得像一尊石像,“我我我……我写的就是……一只黑猫啊。”

 

出版商大发雷霆,把他臭骂了一顿,说他浅薄愚笨,说自己大失所望,来得风风火火,走得雷厉风行。

 

远大前程还未开始就已夭折,方生再次回到低点,也不是跌下谷底,他压根就没有爬上去过。

 

后来,方生认识了一个女人,一个陪酒女,她管自己叫妓女。他打心眼里觉得她没那么不堪,跟人喝酒、睡觉,在这时代里司空见惯的事,只是托词不一,但她坚持这么叫自己,自嘲之外还有点幽默。

 

她算得上是他唯一的读者,在一次醉酒后对他说过:“我活着没什么意思,但您应该活着。”

 

这是方生三十多年来听过的最好的一句话。

 

但活着很艰难。这个快餐时代,很少有人愿意安静地看一本不知所云晦涩难懂的新书,大家要么看经过时间检验的经典——看古典,看大师,要么看抖音看快手。太快了,一切都太快了,人们的时间太宝贵,沙雕视频长了不行,最好一分钟以下,进度条长过五分钟就基本拉闸。男男女女相爱,一个月不上垒就是人间奇事。

 

方生笔耕不辍,但穷困潦倒,不可终日,最惨的时候要用妓女陪酒来的钱苟延残喘。有一天,他想到死。

 

他在舞台中心旋转、高歌,在漫天飘落的红色纸花间,好像找到了一条光辉灿烂的康庄大道,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孔丘生前被人描述为丧家之犬,死后才得以封圣。梵高活着时最贵的画三块一幅。曹雪芹死的时候《红楼梦》才写了一半。布鲁诺在鲜花广场上被当众焚烧,只因为他提前三百年发现了宇宙无限。”

 

他拉住妓女的手,把揉皱成一团团纸钱一般的稿纸塞到她的手中。他的眼中燃烧着可以焚烧一切的火焰——舞台剧没有特写镜头,但郑云龙就是演出来了,只有他能演出来,他的眼睛就是为舞台而生的。

 

他唱:“人世混乱巨大又危险,他们身处其中嬉笑怒骂又不自知。没有人可以让他们醒来。我可以让他们醒来。等我死了,就有人来读我的书。你将不用再做你不喜欢的事,你可以去世界之巅蹦极!”

 

灯光全灭,黑暗笼罩尘世,只有一束聚光灯追着他,只有他是亮的,他来回走动,激烈,动荡,毫不安定,光里还有一片红色的裙裤,是妓女一直在追逐他,可是总没有追上。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音乐随着他们错乱的舞步越来越高亢,及至顶点,戛然而止。

 

她十厘米的高跟鞋应声而断,她像个木偶一样摔在地上。

 

冷光亮起,音乐变调,他乍然回头,神情魔鬼般冷酷。他唱:“你去买油漆鲜花和蜡烛,我去买鸡和兔……我要盛大!”

 

他跪到她的身边,抱起她,他们颈脖纠缠,像夏加尔画里的形象,她在哭。而他在唱:“代我去世界之巅蹦极!听说那里的日出美如天堂!”

 

她问:“为什么要买鸡和兔?”

 

他答:“因为世人皆冷漠,只有更多的血和死亡才够惊心动魄。”

 

唱段结束,在如雷的掌声中,他躺到白色的蜡烛中间,服下了她亲手递给他的药。

 

黑暗再度降临,舞台上只剩下了她的半身。在精心设计的灯光和妆发加持下,她美得触目惊心又纯净无瑕,像一片未落的初雪,一个未经世的魂灵,所有人都被那纯洁的灵魂震惊,这一霎那使她同她的过去彻底割裂开来。

 

她的声音也是极美的,遥远又空灵,不像从这世界上来:“您跟我讲过虞姬与霸王,讲虞姬帐中宵舞,讲霸王不渡乌江。”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代替他死了。她给他留下一段视频,在屏幕里看着他微笑,说,这条命算你死的,算你死过一次。你就当第二次活,下次想死的时候,也再等一等,我知道,还有人愿意替你死。不要下来找我,你知道,妓女变成的鬼很可怕,你敢来,我就咬烂你、撕碎你、吃掉你,叫你永世不得超生。

 

他跪在她的尸体旁痛哭,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的孔雀和猫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猫是黑猫,身上一根杂毛也没有的那种。孔雀是白毛,但带着一点灰,像身上落了一层陈旧的雪。

 

它们是吵着嘴出现的。

 

猫说:“怎么哪里都有你这个老不死的?”

 

孔雀嗤了一声:“这是我想说的话吧!猫!机会主义者和叛徒!”

 

方生愣了一会儿,常人早被吓死了,但他不太正常,还爬起来拍了拍衣角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灰尘,着装落魄,态度却很周正:“两位从哪里来?”

 

孔雀朝他行了个极其华丽的大礼,回答他:“一片湖边。”

 

他又问:“哪片湖?”

 

孔雀说:“您不曾见过。”

 

猫嗤笑,跟方生讲:“在那里,月季会生锈,水晶会腐烂。二十个世纪以来,除了在枯萎的龙血树和腐臭的沼泽间慢慢变老,它什么也没干。”

 

孔雀说:“我在沉思。”

 

猫又笑它:“沉思什么?”

 

“沉思人为什么活着。”

 

“想明白了吗?”

 

“当然没有,这怎么想得明白?”

 

猫做出绝倒的样子:“那你想了两千年,有什么意义?”

 

“愚蠢。”孔雀看着猫,声音很悲哀,“沉思是最有力量的事。除了思考,你还有什么能跟畜牲区别开的特质?噢,你本来就只畜牲。”

 

孔雀旋转,舞蹈,华丽的灰白色羽尾铺展开来:“牲畜汲汲求活,或因其本不知死为何物。可是人知道,人是已知世界唯一知道‘死’这个概念的物种,所以我想不明白,人为什么不去死?”

 

猫说:“有病。”

 

孔雀望着天:“这是极有意思的事。”

 

方生看他们越聊越欢,不知道自己该干嘛,尴尬道:“两位……”

 

但是没人理他,孔雀和猫一前一后窜进浴室,站在高处——洗衣机和洗手台上——审视妓女的遗体。

 

她躺在满浴缸的白沙上,一堆纯白蜡烛中间,一地的血。

 

方生低下头,沉痛道:“死的应该是我。”

 

猫说:“你不能死。”

 

方生:“为什么?”

 

猫:“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能。”

 

孔雀说:“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我想不出还有哪儿是更好的去处。”

 

猫打岔:“这话谁说的?康德吗?”

 

孔雀说:”我猜不是他,他只喜欢说宇宙和秩序。”

 

猫:“有点像徐志摩的手笔。”

 

孔雀:“可拉倒吧,你对徐先生有什么误解?这个翻译腔,明显是个欧罗巴人说的。”

 

“弗洛伊德?”

 

“也许是吧……你管他呢?”

 

方生:“两位……”

 

孔雀转向他:“你对这个时代失望,不就是因为它冷酷无情?你要呼唤爱,你就得活着。”

 

方生着急解释,又犹豫了,有些困惑:“我不是要呼唤爱!我只是……预感到了某种……危险。”

 

他神色惶惶,不知所归,望着台下的观众,惊丽的眼中只有茫然:“你看看这个国家的人,来来回回,走走停停,朋友圈里个个笑颜如花,事业有成,阖家幸福。拥挤地铁里却皆静默矗立,脸上没有快乐,总是疲惫不堪。”

 

舞台渐渐暗下来,方生走到光下,最后只剩下了他,他唱:“少有人知他为谁工作,少有人爱自己的生活。或许这代人在照片以外再也无法获得幸福,但这个国家的未来掌握在他们手中。”

 

一束蓝光照亮了孔雀:“你想做个先知?”

 

“得了吧,先知都是要被绑在广场上烧死的。”一束红光照亮了猫,“呼唤爱吧,世界需要爱。”

 

一阵眼花缭乱的炫光,故事发生了转折。

 

孔雀和猫用灵异的力量重新布置了死亡发生的浴室。白沙凭空变多,淹没了一切,整个房间就只剩下海一样的沙,血在沙上蔓延,成了某种图腾式的形状,像孔雀的羽尾和猫的爪印。蜡烛同时燃烧起来,火光冲天。

 

录制的视频也随之变化,在当中看来,一切都是她自己布置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死亡算得上庄严盛大,视频被那种灵异的力量同步上传到网络,在被封杀以前,引起了轩然大波。

 

血、火焰和死亡都具有力量,她最后的美丽与纯洁也叫人心惊胆战。她在火海中恬静肃穆,仿佛一位古代的祭司,对着镜头做最后的宣言:“我喜欢您讲的霸王和虞姬,如果您也像霸王,为了那样严肃的理由而决定去死,那我的责任便是和她做同样的事。”

 

警方上门对这件事进行了简短的调查与问询,方生在警局里颓丧而坦诚,将除了猫和孔雀之外的事全盘托出——当然说了也没人会信——他提供了一切构想、动机和毒药,但视频完整地证明了他的清白。最后给笔录签字的时候方生才知道了她的名字,她以前不愿意讲,被问及便道没什么好说的。若真依她所言,叫“妓女”就很好。可方生觉得叫“妓女”不尊重,非亲非故又不好直接给人家起小名,就只能不尴不尬地叫一声“诶”。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所有人都耳闻了这个故事——一个美丽的妓女为了一个落魄的作家去死,死的时候纯洁得像一位天使。

 

无数人去看方生的书,企图在当中找到某个问题的答案。所有人都在问她的缘由,缘何在这个时代还能为了爱情把自己点燃?

 

人们羡慕那个落魄的作家,想要被爱,想要一个愿意为自己去死的爱人,可人类自私又愚蠢,想要,又不敢给。所以他们去他的书里找答案。

 

最终没有人相信,那根本不是爱情。他与她甚至不曾相爱。他们干过最亲密的事,只是在一个暖气故障的寒夜拥抱着取暖。这个时代没有爱情。可没有人相信这件事的发生,不是因为爱情所致。没有人相信她是真的企图在这个时代里寻找某种失落的大义,某种牺牲,给出某种警示,可人总是看到最肤浅的爱恨生死。

 

他们要,就有人给。

 

出版商们蜂拥而至,他们游说、展望、大言不惭,以光辉前程相许。

 

最终,一个最当红的书商拔得了头筹,当年国内最畅销的十本书有六本出自他手。他高大、英俊、衣冠楚楚,举手投足带着真正上等人的优越。

 

书商这个角色当时有很多人竞争,综合了各种条件和明星效应加持,出品方最中意的是阿云嘎,但阿云嘎因为当时档期不合适,最终未能参演。

 

在书商的营销下,《孔雀湖》和《小猫》几度再版,几度脱销,主打的关键词是“精神桃花源”和“时代暗影”,其实谁敢说自己是在写时代?谁知道时代怎么写?谁又知道桃花源有多美?但人们习惯为这种高雅的营销买单,好像你的书柜里没有这两本书,你就不够关心时代,不够追求精神自由。就像没有《人类简史》你就不够关心自己,没有《时间简史》你就不够关心宇宙,而真正有多少人读过、并为之思考,的确还有待考察。

 

一年后,方生已经成为了国内最炙手可热的作家之一,许多知名书评人为他的书撰稿,大赞其敏锐,也有人斥他过于悲观。有的是买评,也有好几篇大儒自发。总之书界内部对他书中的观点褒贬不一,但都愿意承认这个刚刚三十的年轻人在中国书坛中的名字。

 

在这当口,书商跟方生商量写新书的事。

 

“《孔雀湖》与《小猫》的使命已经基本结束,现在这个量,基本是该买书的已经人手一本,不买的永远也不会买。”书商擦着自己的金丝眼镜,“我们要开拓更大的市场。”

 

方生说:“我不懂。”

 

今时今日,他也已经衣冠楚楚,但眼神与其华丽周正的衣饰并不匹配,成功来得太快,他还没有回过神来。

 

书商:“你该写一本新书了。”

 

“什么书?”

 

“名字我都给你想好了,就叫《那个女人》。”

 

方生想了一会儿:“……写当下新型的男女关系?”

 

“写那个女孩儿,就一年前为你死了的那个。”书商摸出一张纸,“不要担心,大纲我已经给你写好了,你看看。”

 

方生接过,看了一会儿,直接把纸吓掉了:“这不行!”

 

书商:“为什么?”

 

“我跟她……就是朋友,我们不曾,做过……那些事。”

 

“谁在乎呢?”书商说,“艺术创作而已。”

 

“这是杜撰!”

 

“是艺术。”

 

“我写不了!”

 

“我们签了约。”书商说,“如果你不想身败名裂,我叫你写,你就得写。”

 

“我不行……”

 

“你以为你真的是‘先知’了?”书商忽然沉下脸来,站起身,把方生圈在沙发里,一个禁锢的姿态,像是地狱来的魔鬼审视献祭的羔羊,“只是营销而已,营销,懂?”

 

方生被吓住了,他不曾见过书商绅士之外的另一面。

 

“我知道你还认识一些写书的朋友,住地下室的那些。”书商笑起来,“你以为,你和他们,有什么不一样?”

 

“是思考更深刻?”

 

“文采更斐然?”

 

“字句触碰时代的痛点?”

 

“不是的。”

 

“是因为有一个女人为你轰轰烈烈地死了。”

 

“那些人来买你的书,是想看你吗?”

 

“不是的。”

 

“是想看那个女人为什么要为你去死。”

 

方生:“她不是为我死的!”

 

“谁管你!”书商笑道,“他们要,你就给。”

 

他迫近,低沉的嗓音像丧钟的余韵:“他们掏钱,你明不明白?”

 

方生说:“我不为了钱……”

 

书商一阵狂笑。

 

“那你为了什么呢?”他问,“为了名誉?为了爱情?为了忠贞和自由?为了荣耀和梦想?”

 

他又是一阵狂笑,滑步到舞台中央,面对着所有观众,嚣张肆意地挑衅:“谁不想啊?哈哈哈,谁不想啊?”

 

他问所有人:“谁不想啊?!!”

 

黑暗降临。

 

“听我的,好吗?”光再亮起的时候,书商半跪在地,捡起了那张被扔掉的大纲,放回方生手中,“我能让你一步登天,也能叫你一文不名。”

 

“听我的。”

 

方生忽然明白了,这个人从一开始看上的就不是他的书,而是那个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事件。他想要包装的不是他的孔雀、猫和他预感到的那种危险,他只是想要贩卖一个美丽女人叫人热血喷张的死亡。方生莫名有点怀念最开始那个胖子,那家伙虽然骂他肤浅愚笨,但看上的的确是他笔下的那团荒诞的、不知所云的阴影,而非一个至邪至纯、以死出位的女人。

 

“谁都想要爱,要自由。”书商说,“可在这里,你不够强大,不够富有,你又哪里有自由?”

 

又一年后,《那个女人》面世。

 

半自传性质,在书里,那个女人集一切幻想与欲望于一身,她与方生相逢在声色犬马之中,但他一眼看透了她风尘后的纯真,而她也一目望穿了他落魄皮囊下的灵魂,命中的相遇,生来就该遇到彼此。然后是如火如荼的爱情的发生,至淫至浪的肉欲,纯净无暇的梦想和远方。然后是生活的无情,是争吵、面包、虚妄与破灭,走上最后盛大的消亡。

 

三流的爱情故事,披着“时代先知”的皮囊,他笔下的文字确有奇韵,一切都仿佛笼罩着一层阴霾,隐隐透着不详,就是在爱情发生到最极致时,那种不详也缭绕不散。女人们享受自虐,愿意被那层阴霾留住,也欣赏作者的诚实。男人们也爱他笔下的女人,至妖至邪,至善至美,如雪的白沙上,大火熊熊燃烧,她堪比缪斯与阿芙洛狄忒,至高无上的女神。

 

算是部佳作,书商也的确是个人才。《那个女人》八月发售,当月登顶,成为年度爆款图书,甩下榜眼十万八千里。

 

方生也算是彻彻底底功成名就,后来他又做了很多事——接受采访、参加节目、给某某电影挂名编剧。也再写过几本书,方向都靠书商严格把控,书商了解市场。后来的那些书里,孔雀和猫的形象仍旧反复出现,神出鬼没的一些小地方,算方生最后的一点执着。

 

多年后,方生独自坐在富丽堂皇的阁楼上喝酒。他仍旧衣冠楚楚,眼神也能与其衣饰相匹配,是个合格的上等人了。

 

他的孔雀与猫再次造访。

 

猫还是黑猫,像无星无月的黑夜,皮毛光滑,可见其生活滋润。孔雀却老了,瘦得像一捆枯木,几乎承受不起自己华丽的羽尾。

 

猫跟他打招呼:“老朋友,十年不见。”

 

方生也想打个招呼,还没开得了口,就被孔雀劈头盖脸地打断。

 

“你的荣华富贵,靠的是贩卖她的死亡。”孔雀的声音苍老得不成样子,“你是个混账。”

 

方生愣了一会儿,眼神渐渐变得空洞、苍白,茫然失措,像个走丢的孩子。他喃喃:“我是个混账。”

 

“你得到了一切。”孔雀尖利的喙凑近他的眼睛,问他,“你快乐吗?”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知道。”

 

“你想要呼唤爱,想要警醒一些人,最后你自己沉沦了进去。你自己陷入了这些虚幻的洪流,血管里流着金钱和迷药,身边环绕着娇妻和情人,跟最成功的男人称兄道弟。你得到了一切,现在回答我,你快乐吗?”

 

方生面目空白,流下泪来:“……我不知道。”

 

猫对着台下的观众说:“那笨鸟是个老疯子。”

 

“我活着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方生方死。”孔雀对方生说,“你参一参。”

 

猫:“活了两千年,迂腐不堪。”

 

孔雀继续说:“经济腾飞,暗恋生发,一切都是这样,事情向好的时候,是最美的。一切都是这样。”

 

“听听,方生方死。”猫吹胡子瞪眼,“相对主义的诡辩。”

 

“你还记得我最开始对它的评价么?”孔雀朝台前的猫投去轻飘飘的一眼,“机会主义者和叛徒。”

 

“你这个死神的传令官!”

 

“你的本质就是个叛徒,所以你能活得很好。你要与我讨论哲学,那不行,我的学说都不构成体系,每个所谓的哲学家都得有一套严密逻辑系统的宇宙观,那我称不上。但你要知道,哲学本来就是一个外来词,跟我说不着,根本就不是一个体系。尼罗河、恒河、还有幼发拉底那边,都不是一个体系。”孔雀说,“我们有我们的神话、诗歌、戏曲、画和美人……只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这件事。”

 

猫:“所以说你腐朽!你不能拒绝发展和变化!”

 

“我当然不拒绝变化,如果它是好的。”孔雀又转向方生,“现在,你告诉我,你快乐么?”

 

“我不快乐。”方生僵直如同木偶,灵魂仿佛已经升天,他懵懂地流着泪,“可是以前穷的时候,我也不快乐。”

 

猫说:“可你现在比那时候更快乐!”

 

方生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

 

孔雀说:“我活着时还说过一些话,我记不太清了,关于梦和蝴蝶……”

 

黑猫忽然暴起,把孔雀扑翻在地,嘶吼着,爪牙雪亮。嘶声唱着:“他快乐!他快乐!他说的话谁都要听着!他可以爱他想爱的所有人!养老虎!养鲸鱼!去世界之巅蹦极!哪里有那么多不快乐!你从那片湖边来,月季生锈,水晶腐朽!你肮脏!你丑陋!你垂垂老矣!全因你思考太多!你为什么不能轻松活着!”红色和白色的灯光疯狂闪烁,孔雀华丽的羽尾四散开来,被血色的玫瑰铺满。

 

最后,长达三分半的绝对黑暗后,光效回归了静谧的蓝白条纹,打在人身上,像病号服。

 

舞台上所有布景都不剩下,只有一片白幕,方生和那个肥胖的出版商在幕前相撞,指着对方的鼻子狂笑。英俊的书商穿着一身白褂出现,拿着针管,一群咋咋呼呼的人围上来,要把胖子拉走,但胖子力气奇大,一群人风风火火扭成一团。

 

方生一个人落了单,缓缓走到舞台最前端。他的神色几经变换,几时清明,几时癫,最后化为了一个泫然欲泣的笑容,面对着台下的所有观众,像看着一个故人说。

 

 “诶,你还好么?”

 

【6】

 

《希拉草原》在天台上响起。无法听懂的语言,像谁心底空洞的呢喃。

 

郑云龙悠闲地晃着腿,听了一会儿歌,过半了,才慢悠悠接起来:“喂?”

 

“大龙啊。”阿云嘎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杂音很大,人还在路上,“对不起啊,这一路太堵了,让你等久了,我再转两个路口就到啊。”

 

郑云龙说:“没事,不急,慢慢来,注意安全。”

 

阿云嘎在那头说,诶,一会儿见。

 

郑云龙放下电话,跟面前的人说:“他快来了,你走吧。”

 

被他推倒在天台上的、他臆想中的、二十岁模样的阿云嘎向他倾身而来,姿态轻盈而决绝,如同扑火的飞蛾,悬挂在悬崖边缘亲吻他,唇齿相触的刹那,化为了流光溢彩的、淡蓝色的半透明碎片,在静谧的夜色中散去了。

 

不远处灯火熙攘,这片老楼却安静破败,如同坟墓。

 

《方生》之后,郑云龙有很长一段时间分不清楚虚幻与现实。他本来就是个天赋型的沉浸派,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是完全沉溺,入戏快,出戏慢,这一次险些没走出来。没走出来,就演不了下一部戏。

 

有些时候他甚至怀疑,现在的这个快要被写进历史书的音乐剧演员郑云龙只是他的想象,现实中的他要么已经死了,要么是个疯子,他情愿是死了。

 

他抬脚准备从女儿墙上下去,他跟阿云嘎约好在北舞校门见面。

 

可他抬脚的一瞬间,说不清是因为眩晕,还是风,他向后仰了一下,无处抓拿。

 

坠下去了。

 

九楼,三十多米,足够他粉身碎骨。

 

他在空中停留了片刻,意识到自己来不及找个信仰皈依,来不及为任何错误忏悔,来不及为任何遗恨辩解,来不及向任何人告别,就要死掉了,死在2029年9月1日晚上的7点04分。

 

他在坠落中好像偏转了一下头,视线好像穿过了灰墙和老树,到达了北京车水马龙的高架桥上,在橙黄色的路灯下,与那个人隔空相望,那人有他臆想中惊恐的眼神。去到更远,跨过山川河流,回到家乡,日渐苍老的父母身边,母亲忽然心悸,靠进父亲怀里,两人一同望向京城方向。

 

可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了,他马上就要化为一只蝴蝶,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7】

 

郑云龙的葬礼,有十分之九以上的人与事主素未蒙面。仪式由圈内最有名望的大拿主持与致辞。他们说郑云龙是中国音乐剧的转折点与旗帜,他的一生稍显短暂,但灿烂辉煌,值得被永远纪念。所有人都黑色正装出席,女士们手握白色的丝巾,男人们鼓掌的时候,她们负责垂泪。白色的花海铺满了庭院和酒会。任谁来看到这个阵仗都会感慨事主的杰出,说一句这辈子值得,可值得与不值得,哪里轮得到他们分说?

 

酒会上人声鼎沸,停放遗体的内室便显得颇为萧索,这里只有亲戚朋友能够踏足。

 

阿云嘎来这里什么也没带,从早上来,在透明棺材旁边一直站到晚上,一句话也不说。直到肖杰老师带着09届的学生们到来,试图把他带走,他才终于回过了神来。

 

他痛哭,指天指地地骂郑云龙。

 

所有人都在劝他,肖老师带着几个男生想把他按住,但他跟被什么附身了似的,力气大得惊人,把他们都拂开了。有人撞到了墙角桌角,连肖老师的额角都被开了瓢。

 

可这流(真不懂这算什么敏感词)血事件对平素那么温柔得体的阿云嘎全无触动,他血红着一双眼,情绪全然爆发:“你们什么都不懂!我生气不是因为他是谁,做过什么,而是他竟然骗了我们所有人这么多年!”

 

有人在问,他已经分不清是谁:“他骗我们什么了?”

 

“他没有结婚!他根本没有结婚!”

 

又有人说:“他当然没有结婚,嘎子,你别吓我们啊。”

 

又有人:“他从来没说过他结婚了啊。”

 

有人拉他:“再说,他结婚还是不结婚,有什么重要的呢?”

 

阿云嘎轰然跪地,像炭火燃尽。他抱住后颈,把额头贴在地上,含糊不清、一遍一遍地说: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所有人都哭起来。

 

【8】

 

郑云龙看着烟头尽处那一星橘红坠落下三十米的高空,熄灭、破碎、飞散开来,像谁的骨灰。

 

他念起《霍乱》里的名句,字正腔圆,情绪饱满,像从远古而来、历经一切的一声悠长的叹息:“现在还能碰见不是因爱情而自杀的人,真是遗憾。”

 

他当然可以跳下去。

 

那么阿云嘎在送走了他的父亲母亲和大哥之后,又可以达成送走挚爱——就算是一厢情愿的妄想吧,反正也无从考证——的成就,人生就可以闹腾得像一场荒诞剧了。也未尝不是一种经历,至少不会沦为平庸。

 

……他又怎么舍得?

 

坠地的瞬间,他在夜风里惊醒,才发现自己睡了很久却并没有死去,而是一直在梦中哭泣,才发现梦里边想到更多的竟然不是阿云嘎和他们两个无始无终的爱情,而是四年前的那部剧里的那两只牲畜,还有那个愚蠢的妓女。

 

阿云嘎的电话再次打了进来,不是《希拉草原》,是《I’ll cover you》,是了,是这首能借以毕业曲目之名永远隐藏身份的情歌。

 

“我快到啦!”阿云嘎在电话里说,“校门口不是太好停车,我饿死了,要不你下来,我们直接在那家烧烤摊见吧。”

 

郑云龙说:“好,你等着。”

 

顿悟有时候就在某个莫名其妙的瞬间发生。

 

他站起来,拍拍灰,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三十米深的深渊,把这一场持续了二十年,又只在电光火石间发生的爱恨生死扔了下去,不再回顾,风度翩翩地下了天台。

 

在黑暗的楼道里,他心底忽然升起一股久违的炽热和通畅,在过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以后,他终于再一次有了唱歌的兴致。

 

 

 

【9】

 

烧烤摊还是二十年前那一家,老板已经老了一大截,现在他的儿子在帮他。

 

郑云龙远远看见阿云嘎坐在他们以前常坐的位置,人行道边的一棵合欢树下。以前他们三天两头来这儿吃,两人、三四人、七八人都来过,那树开花的时候来,落花的时候也来,有时候盘里都会落个一两瓣,这群混小子就会起着哄叫盘子主人吃下去。小雅在的时候,阿云嘎帮她吃,小雅不在的时候,郑云龙帮阿云嘎吃。

 

如今四十岁阿云嘎坐在那树影里,明明就还是二十岁的样子。

 

郑云龙感觉自己的心就这么变得轻飘飘的,裹在云里,时光静好,尚未落座,已然开口:“嘎子,我这儿有一部新剧,双男主,你看看,有空接么?”

 

阿云嘎抬起头来,眼睛跟二十年前一样明亮:“咱两演?”

 

“废话,不是咱俩还有谁?”

 

“那我接了!”

 

 

 

fin.



励志从各个角度堵死他俩be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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